01 / 新法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 什么是办学资质? 《民办教育促进法》将培训机构的性质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者的办学资质申办有所不同。 校外培训机构大部分属于营利性质。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申请《办学许可证》后,前往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申办《办学许可证》后,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民非登记证书》。 03 / 如何申请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申办机构:人社局 《办学许可证》申办流程:确定学校性质(营利性/非营利性)→确认办学场地(房屋性质、消防等)→递交申办材料→专家小组踏勘→人社局审批 设置要求 ①场地性质:必须要确保为“商业/办公性质”再进行投入 ②办学面积:场地300-500平米(各省市规定不一,具体要求咨询客服) ③注册资金:10-50万元不等 ④管理: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三级职业资格证 ⑤教师:开设的各工种均应配备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