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申请人社的职业培训学校,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名称或姓名、地(住)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培训职业(工种)及层次、筹设的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联系电话等。
2.申办资格证明材料:申办者为法人单位的,提交注册资金验资材料;申办者为个人的,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注册资金验资材料。
3.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出具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出具出租人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书)和租赁备案材料。
4.教学用设备证明:教学用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
5.教学设备维护保养人员资料:本工种或相关工种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材料:专职校长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专、兼职均可)学历证书复印件,财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师资材料: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
8.名称使用查询:需查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名称,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学校类别依次组成。
9.《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10.广东省广州市民办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需符合相关评估标准要求。
11.教学用材料:每个工种对应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
12.学校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13.办学章程: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组织架构、管理体制等。
14.拟任首届董(理)事会成员意见:体现董(理)事会成员对学校设立的支持和相关决策。
15.办学场地消防意见:提供办学场地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回执)。
1.举办者资格: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场地要求:培训机构场地面积通常需大于 300 平方以上,且租赁期不低于 3 年。同时,场地要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回执。
3.人员资质:校长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三级职业资格认证或中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管理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个工种需配备两个老师,一个理论老师,一个实践老师,老师需具备专业三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认证或助理以上的技术职称。财务人员需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材料真实性: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5.名称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名称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由行政区划、字号、学校类别依次组成,不能随意取名。
6.审批流程:了解并按照当地人社部门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通常包括网上申请、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审核等环节,及时关注审批进度,配合人社部门的工作。
7.法律依据:申请人应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