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申请教育局的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
2.《广州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举办者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提交机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举办者是个人的,提交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举办者个人简历。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如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银行存款证明、设备设施购买发票等。
5.办学场地证明文件:自有校舍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租赁校舍的,提交合法的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租赁期限不少于 3 年。同时还需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证明材料,明确教育培训或办学用途;未达到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消防检查条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列入 “备案” 对象抽查的,如果未被抽中为 “抽查对象”,提交网上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原件;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有相应资质的检查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还需提交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
6.机构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材料:学校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性质、办学宗旨等;决策机构组成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从事教育和学校管理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财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等。
8.专兼职教师情况总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职称、任教课程,分别列出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
9.拟开设培训课程的培训计划、教材:应当制定与其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并选用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计划相匹配的教材。
10.拟办培训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制度等。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提供。
申请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举办者条件: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名称规范:名称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行政区划、行业表述应当与办学所在地、类别、层次等相符合,一般规范表述为 “广州市 XX 区 XX 培训中心(学校)”,营利性培训机构名称须符合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且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文字和内容。
3.场地要求:居民住宅、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办学场所,儿童培训场所不得超过 3 层(含 3 层)。培训中心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场地的产权性质一般要求是商业,且往往需要满足双通道等条件,同时要确保场地符合消防、安全等标准,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人员资质:培训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受聘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 5 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 20% 以上。聘用外籍教师的,须符合《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
5.材料真实性: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6.课程教材:选用的教材要符合规定,涉及引进教材的,应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
7.审批流程:了解并按照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通常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等环节,及时关注审批进度,配合教育部门的工作